商务部:滴滴优步交易据反垄断法须申报 否则走不下去

汽车财经 发表于 2016/08/03 09:24:29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是否面临监管审查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对此,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8月2日表示,“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按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都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兼并。”

沈丹阳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去年滴滴和快的合并时也未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但沈丹阳强调,“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还得申报,不申报的话,往下走不了。”

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作者:裴昱

原文链接:http://auto.gasgoo.com/News/2016/08/03081548154860364948107.shtml

相关阅读

反垄断“内外不分”

【编者按】自中国国家反垄断正式执行以来,不少外企相…

汽车行业反垄断终见“天日…

【编者按】汽车品牌营销管理办法执行了9年之后,7月31…

罗本假摔与售后市场反垄断

【编者按】罗本假摔,为荷兰赢得生死战,靠数量换来了…

欧洲百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编者按】中国欧盟商会9月9日发布《欧盟企业在中国建…

今夏反垄断热浪一波接一波

【编者按】近日豪华品牌车企动作不断,纷纷下调车价或…

一张“难产”的修订案 还…

【编者按】众所周知,今年7月份开始,国家发改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