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监管当局要作为起来
【编者按】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德国六家最大的汽车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突遭德国反垄断机构“联邦卡特尔局”搜查。欧盟监管当局敢于碰硬拿大牌开刀的态度,是否应当引起国内反垄断当局的反思?
7月7日,德国六家最大的汽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突遭德国反垄断机构“联邦卡特尔局”搜查。原因是这几家公司涉嫌在购买钢材时互相串通勾结。这六家公司包括鼎鼎大名的宝马(BMW)、大众(Volkswagen)、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博世(Bosh)和采埃孚(ZF),前五家均已自我公开确认,但第六家公司尚未自我公开。
这次突击的调查对象是钢材采购串通,而非产品销售价格串通。因此情节稍有不同。
2014年欧盟曾因德国舍弗勒(Schaeffler)、瑞典斯凯孚(SKF)与四家日本轴承供应商价格串通,而分别处以3.7亿和3.15亿欧元罚款。

而这种涉嫌垄断的案件屡有发生,以至于前欧盟竞争事务专员Joaquin Almunia在2014年对此形容道:“如果把所有被调查的零部件组装起来,几乎能得到一辆完整的汽车”。当然,此言有点夸张,但事情也确实严重。
美国FBI曾在2010年对日本多家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美国公司进行突击搜查,并下重手予以处罚。
2014年夏,中国发改委对日本八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多家欧洲整车企业和国内汽车经销商开出12.354亿元人民币罚单。
同年,欧盟对四家日本和两家欧洲企业开出1.38亿欧元罚单,美国对普利司通因橡胶产品价格联盟,罚款4.25亿美元,对日本中坚特殊陶业因价格垄断协议而罚款5200万美元。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商人和资本的贪婪是天性,且无止境,必须用法律的武器进行制止和规范,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我国从2014年夏季开始的反垄断迄今已有两个年头,然而除了刮起一阵风暴,下发了几个文件之后,似乎一切又有了消声匿迹之势。虽然,多部委分别下发了所谓“转型升级”、“信息公开”和“指南”(征求意见稿)的文件,但除了给“红顶商人”钻空子,搞什么“同质配件”之外,对于“汽车生产者自2016年1月1日起,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等等的文件规定,大部分厂家均置若罔闻。
到目前为止,只有七家车企在中汽协会后市场网站上公布了所谓的维修信息,但查阅后发现都是配件推销、会员活动,以及套餐收费之类的无关内容。同时,还要受到所谓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的保护。而且规定相当笼统,无可操作性。
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应该是两方面的,一个是监管部门督促不力,甚至于不作为,听之任之;另一方面是厂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垄断利益,虽不敢硬顶,但采取了拖延和软磨战术。
看看欧盟监管当局敢于碰硬拿大牌开刀的态度,不知国内的反垄断当局作何感想?这里恐怕不是有无“启发”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做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