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风暴中反弹声之辨(下)

admin 发表于 2014/08/19 16:15:34 来源: 汽车财经

【编者按】最近,新华社所属“中国证券报”称,“发改委本次启动的反垄断风暴还远未结束。调查并非针对特定企业,尚未披露的车企也很有可能正在接受调查。”但是西方的一些机构和媒体正在企图将这场国际通行的经济领域法制化的正常行为政治化,并作为抹黑和围堵中国不可多得的机会。

反弹声中的傲慢与偏见

其一,“这一次反垄断是专门针对外企的”。这话的一部分是对的。在汽车市场上反垄断,如果不对车价几十万,几百万元的汽车品牌下手,难道去对10万元上下的中资汽车品牌实施反垄断?如果不对那些数倍于国际市场车价的品牌进行调查,那岂不成了天下人的笑柄!难道中国人还停留在“唯洋是命”的时代?汽车行业的中资企业生产轿车的历史仅10年左右,与百余年的跨国品牌相比,垄断又何从谈起呢?但要说是专门针对外企则又是不对的。反垄断的第一张生产企业罚单可能是一汽-大众,而一汽可是持股60%的囯有大股东。另外,湖北省因价格串通被罚162万元的4家宝马汽车经销商又不是外资,难道也要为他们打抱不平?


除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嫌价格垄断之外,拒绝向无从属关系或无资本关系的第三方供货,同样是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在2008年8月1日,我国政府颁布并执行的“反垄断法”中写得清清楚楚。

其二,“不应通过反垄断保护中资企业”。试问天下又有哪个国家不保护本国企业的权益?美国隔三差五地对中国企业的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欧盟也好不到那里去。从历史上看,上世纪80年代美国在日本汽车和其它产品的倾销之后,曾逼迫日本签下了日元升值、汽车自动限量出口的“广场协议”,害得日本经济几十年没喘过气来。这不是保护本国企业是什么!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中国反垄断法,不是为保护中资企业而专设的。之前对中国电信和联通的“宽带接入”也实施过反垄断等等。从根本上讲,反垄断法反对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不是“市场支配地位”。

其三,“通过反垄断,外国品牌降价了,对中资品牌压力就大了”。这在理论上是对的,但实际上是吓唬小孩子的话。他们忘了,天一般高的车价,不痛不痒地降个几万(紧俏车少降,滞销车多降),与中资品牌车价还差十万八千里。中资品牌的压力又从何而来?

其四,“有关部门不预先告之,突然检查”。这就对了,如果预先通知,不就有时间转移违法证据了吗?别忘了,2010年美国是出动FBl对日本多家汽车零部件企业驻美办事处进行突击搜查的。对当事者不仅要罚款,而且还可能吃官司的。欧盟的检査也不是“请客吃饭”。这不也在保护本国企业吗?

其五,“中国的关税太高,因此车价高”。应该说关税是价格因素之一,但是极其次要的。25%的关税,17%的增值税,还有依不同排量大小的消费税(最高为40%),充其量合计在100%上下,那怎么可能是国内外市场价格形成好几倍的差价的成因呢?另外,售后配件5~10倍的国内外差价又是什么造成的,难道又是10%零部件关税惹的祸?可零部件90%以上是国产的,这又是谁加的“码”呢?

其六,“价格高是市场需求造成的”。此话基本上算说对了。中国确实存在着一批贪官污吏,以及在他们保护伞之下繁殖的一大批暴发户,当然还有不少是国家几十年来多元化经济高速发展的优先受益者,是他们盲目追求所谓豪华名牌,才造成了高端市场的畸形乱象。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跨国公司趁机利用资源垄断,利用这些富翁的人性弱点,浑水摸鱼,昧着良心乘机肆无忌惮地抬高价格。

正如新华社属下“中国证券报”所称,“反垄断风暴还远未结束”。受调查企业未必会公开反弹,因为中国汽车市场是其不可或缺的,需要长期经营。但他们后面的政治势力是不会放弃任何机会和借口对中国进行打压和围堵。因此这场斗争还不同于一般国家、一般意义上的反垄断,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政治经济两个方面采取与时俱进的对策,以确保我国经济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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